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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增物流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2     浏览: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增物流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HY-DL-2023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增物流车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增物流车辆项目,该项目需购置物流车辆,主要内容为:购置2辆载重35T牵引车(6*4)半挂牵引车头;购置2辆13米仓栅式运输半挂车(直梁)车箱;车载设备配置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招标文件。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段。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该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130.00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2.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3.2.4.需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转包、分包及欠薪信访等不良记录。

  3.2.6. 2020年1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行政处罚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和 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信息及诉讼记录。(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特别说明,若供应商近年来有行政处罚,在不影响该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招标人审核,可报名参与该项目)。

  3.2.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9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3.2.10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车辆公告和3C认证。

  3.2.11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实行进行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 月 10日至 2023年 3  月 16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持有以下资料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需无线胶装成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可不需分别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5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月31日 10时 00分,提交到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西藏商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电    话:0891-624134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882138616

  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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