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沭阳县分公司食堂等改造工程项目
1.3 工程地点:
中国邮政集团沭阳县分公司(十字支局、胡集支局、县分公司本部)
1.4 工程规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沭阳县分公司食堂等改造工程,投资额约24万元。
1.7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进度到一半时,付合同价的40%,工程结束七日内付合同价的30%,在工程审计后再付至工程审计总款的95%,审计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2年后一次性免息付清。
2.资格审查方法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5. 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4.9.供应商与宿迁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9:00至2023年03月17日 17:30。
5.2.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13楼
5.3.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微信号同17368998398)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售价:2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30:00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13楼1309会议室
6.3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景原
联系方式:1736899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