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CGK-LDGL-20201215-027)
一、受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双十路(江南大道-江城大道)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双十路(江南大道-江城大道)照明工程路灯安装及供电报装工程。
(一)双十路(江南大道-江城大道)照明工程路灯安装及供电报装工程:
1、2台160KVA路灯箱变安装(含设备采购);
2、ZAYJV22-8.7/15KV-3*50高压电缆敷设780米(含电缆及辅材采购);
3、混凝土杆组立,杆上横担、金具及电气设备安装、导线架设(含设备材料采购);
4、三火路灯安装28盏(含灯具安装、灯杆组立、接地制作、安装、接地试验,不含灯具灯杆采购);
5、双挑型路灯安装32盏(含灯具安装、灯杆组立、接地制作、安装、接地试验,不含灯具灯杆采购);
6、道口灯安装6盏(含灯具安装、灯杆组立、接地制作、安装、接地试验,不含灯具灯杆采购);
7、YJV-4*35+1*25低压电缆敷设3563米(含电缆及辅材采购);
8、按供电方案进行高压搭火送电;
9、相关电气设备调试、试验及试运行。
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范围
1、10KV部分:
本项目按供电公司批复的用电方案施工,包含施工、验收等交钥匙工程,工程涉及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等全部与送电验收等相关的工作。
2、路灯安装部分:
本项目按重庆银桥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包含施工、验收等交钥匙工程,工程涉及的土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等全部与送电验收等相关的工作。
3、验收代缴部分:
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用电工程的协调、通电验收等相关程序的办理,所有费用已考虑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中标单位代付。
4、项目工期要求:监理下发开工令之后按业主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送电。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一年。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7、招标服务费:本工程中的招标服务费用由 中标人 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资质不低于伍级(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在与宜昌市政府范围内投资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和服务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8日16:00前(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717-6202681(谭) 技术联系人:肖雄13607209050
六、截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12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206-3号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
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逾期提交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七、报名有关说明
1、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8日16:00点前在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cdlzb.com/)进行线上报名,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标书200元/标段,售后概不退回。
2、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永耀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路206-3号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联系电话:0717-6202681(谭)
发布编辑:ynjl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