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述: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揽投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招标内容:
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揽投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内容包括本次采购内容为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同城标快邮件揽投业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
3.2、本项目根据邮件类型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邮件类型 |
月均区间设置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普通类 |
≤1382 |
2.5 |
>1382 |
2 |
|
时效类 |
≤14439 |
5 |
>14439 |
4.5 |
|
交换类 |
≤12036 |
7.4 |
>12036 |
6.9 |
|
认证类 |
≤129 |
7.4 |
>129 |
6.8 |
|
非交换类重要凭证、票据文件 |
≤1737 |
7.4 |
>1737 |
6.9 |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1名投标人中标。同时按排名确定一名备选供应商。在确定中标结果后及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则由备选供应商承接。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5.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9、投标人须在苏州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证明材料。当前没有的,须提供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设立。(提供相关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10、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韦宁,18915368666;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可编辑word版一起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weiningjswy.jswy@chinaccs.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汇款备注:***项目标书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7.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苏州邮政大楼阊胥路侧裙房2楼(集邮协会会议室)】;
7.4、联系人及电话:韦宁(18915368666)。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系人:韦宁、陆彬华
电话:18915368666、13382103529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州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揽投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SszCG-2023-0208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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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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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方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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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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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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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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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信息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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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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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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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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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购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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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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