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花生油委托生产加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花生油委托生产加工项目
2.2招标需求:花生油委托生产加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2.4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2.5入围家数: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10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系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