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价条件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皮带接头粘接及滚筒包胶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承认并履行本询比规则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07128。
2.2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皮带接头 |
B500 |
4个 |
|
2 |
皮带接头 |
B800 |
14个 |
|
3 |
皮带接头 |
B1000 |
15个 |
|
4 |
皮带接头 |
B1200 |
15个 |
|
5 |
皮带接头 |
B1800 |
2个 |
|
6 |
皮带滚筒 |
滚筒包胶 |
100㎡ |
|
注:价格不含税,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施工、材料、运费、食宿等所有相关费用,最终费用按发生的工程量以实结算。(部分硫化接头为耐热接头,需耐温250度)
2.3本次成交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者中标。
2.4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我方可取消此项目采购,并保留废标的权利。
2.5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实结算,每季度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一次,前三次支付当期实际发生费用的全额,最后一次支付当期实际发生费用的90%,余10%为质保金,待最后一次施工完毕验收合格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到现场处理。
2.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圆整(小写¥1000元)。
2.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使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性足额递交、并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3.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1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施工内容)。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3.3报名时提供需提供自2020年以来至少2份同类型合同业绩原件或扫描件(附发票扫描件,每分项对应一份业绩),其中合同原件公司名称、发票公司名称为同一单位,不允许授权至第三方;未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3.4参与报价供应商必须与采购方技术人员充分沟通,在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及项目内容、工程量之后,并经采购方技术人员技术交底方可参加报价,未与采购方技术人员沟通视为无效报名。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审核单位说明
项目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被我公司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因此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且项目再次发布后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单位再次报名,情节严重的招标方有权将投标单位拉入招标采购黑名单。
4.1招标项目如出现投标单位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现场投标及参与投标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或报价极低存在明显扰乱招标情况。
4.2投标文件格式不满足的或者其他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5.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价规则
5.1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单价。
5.2成交标准:同等质量下总价最低且报价不超过采购方该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人即为成交人。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4:00前(北京时间)。
6.2询比时间:2023年3月23日14:00前(北京时间)。
6.3请各供应商于2023年3月23日14:00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孙先生13014749892。
监督部门:纪委监督执纪综合室。
地址:公司办公楼三楼。
电话: 0379-60212726。
邮箱:hhtljwzhs@163.com。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0日
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文本是合同范本,作为正式起草合同的依据,具体合同以正式签订为准,但不能作原则性的修改和变更)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各车间皮带接头粘接及滚筒包胶项目
甲方: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皮带接头 |
B500 |
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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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皮带接头 |
B800 |
1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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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皮带接头 |
B1000 |
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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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皮带接头 |
B1200 |
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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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皮带接头 |
B1800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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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皮带滚筒 |
包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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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价格不含税,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施工、材料、运费、食宿等所有相关费用,最终费用按发生的工程量以实结算。(部分硫化接头为耐热接头,需耐温250度)
二、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实结算,每季度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一次,前三次支付当期实际发生费用的全额,最后一次支付当期实际发生费用的90%,余10%为质保金,待最后一次施工完毕验收合格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到现场处理。
三、工期
1、施工以甲方确定的时间进行;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后,需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如逾期未到,每迟到2小时,扣罚此次施工费用的5%,但最多不超过此次施工费用的20%。
2、皮带接头热硫化,每个接头的施工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逾期每小时扣除此次施工费用的5%,超过12小时直接扣除此接头施工费用。
四、质量要求
达到甲方正常生产运行要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五、验收
1、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施工要求进行组织验收。
2、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组织验收。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部分,限期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卫生,达到施工区域卫生标准,否则验收单不予签字。
六、甲方职责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电源;甲方专人负责项目的现场联络工作。
2、负责将需要硫化的皮带放到位和废旧皮带回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
七、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影响施工的皮带机托辊架和托辊的拆除与恢复,施工完成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施工内容、技术要求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提供维修专用工具及施工所用其他工器具,含电源线、照明设施、硫化专用胶浆、胶片(施工所用工器具附带防尘设施)。
3、乙方应具备履行合同内容的设备、技术资质,因乙方设备、资质存在瑕疵所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以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处理。
4、乙方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环保部处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接收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操作过程中,乙方造成机械设备或第三人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因施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甲方设备及设施损坏由乙方按甲方所购买的价格承担等价赔偿责任。
6、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其它生产厂区,如因此给自己或第三方 (含甲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负责自备检修工具,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施工现场的一切材料、工具、备品备件等均由乙方负责看管,丢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印有公司名字(可以是公司简称)的反光背心。
八、质保与维修
1、皮带接头硫化或皮带滚筒包胶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自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出现故障、事故,施工方无偿返修,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质保期内若出现故障、事故停机,乙方在接到通知后,需36个小时内组织人员到厂进行维修。
3、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设备停机,对乙方每次处罚5000元,且甲方有权追究间接损失。
九、环境要求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及甲方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文件对环保施工的要求。
2、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设备、机具放置有序道路通畅,未按要求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设备安装施工期间,乙方要每天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扬尘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全部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两年,为2023年 月 日开始,2024年 月 日结束,有效期结束,付质保金时仍有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扫描件及传真件有效)。
甲方: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人:夏 磊 委托代表(签字):
电话/传真: 0379-60212721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城东工业区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阳县支行 账 号:254607205456 税 号:91410327760200072L |
乙方: 公司法人 :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传真: 地 址: 开户行: 账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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