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脱硝精准喷氨控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2-31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脱硝精准喷氨控制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脱硝精准喷氨控制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2招标范围:华能九台电厂1、2号机组精准喷氨优化改造工程的供货、施工、调试、性能验收及售后质保。详见技术规范。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0天内完成全部改造设备供货,并运抵至招标方施工现场。施工工期:1号机组30天,初步定于2021年03月15日开工;2号机组30天,初步定于2022年09月10日开工;上述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分包,需提供分包合同协议)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机组的脱硝系统优化精准喷氨实时匹配控制改造工程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烟气分区测量与实时匹配喷氨控制技术),且至少有1项业绩稳态工况下净烟气NOx误差不超过4mg/Nm3(以第三方或用户出具的验收报告或性能证明为依据),分包业绩无效。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2月20日9时0分起至2021年2月25日17时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130012 |
邮 编: |
050000 |
电 话: |
0431-89822039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3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842615125@qq.com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桂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