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江津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 18: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00:00 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9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 ||
预算金额 | ¥66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47776093 |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州东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3477760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23577032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docx | ||
附件2 | 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第二次)-招标文件.doc |
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第二次)(20C01509)(BA20210015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2月25日
项目概况:
“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1509 采购执行编号:BA202100152
项目名称: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74,967.00元
最高限价:6,674,967.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第二次) | 6,674,967.00元 | 3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2月25日 至 2021年3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9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3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刘军
采购人电话:0234777609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州东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刁建
代理机构电话:15823577032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军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7776093
九、附件
江津区公安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第二次)-招标文件.doc 附件: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docx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