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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日期:2021-02-26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6日 20: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详见1楼大屏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枫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96613、22890043
采购单位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陵大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226200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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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01 至 2021-03-05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5388 项目名称: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物业类型:办公楼、庭院。

2. 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号。

3. 服务面积:20800平方米(1栋21层,其中1~4层为活动场所、食堂;5~7层为残疾人康复场所、8、10层为盲人图书馆、9楼为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11~12层为辅具服务展厅、13层为客房,其他层为办公区域)。

4. 主要设施:

(1)地下室变压器:2个;

(2)配电柜:高压计量柜1个、总开关柜2个、分开关柜9个、电容柜2个;

(3)消防系统:1套;

(4)监控系统:2套;

(5)有线电视:40台;

(6)生活水箱:1个(100立方米);

(7)消防水箱:1个(40立方米);

(8)地下停车场:15个车位;

(9)水疗池及相关配套设备(男女浴池):1个;

(10)食堂餐厅:1个,每天就餐人数300人左右。

二、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一)公共秩序维护

负责对服务中心公共秩序的管理,负责门卫出入管理,外围及院内巡视,自行车停车库、机动车库管理,机动车摆放。负责大楼防火、防盗、值班、值宿等秩序维护工作。保证楼层房间的安全防范,保障办公、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服务中心楼内电视监控、消防设施设备、巡更等系统的日常管理使用。

(二)保洁服务

负责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大楼内的公共场地消杀防疫、建筑内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并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除雪服务

冬季院内外及分担区的除运雪工作。

(四)绿化服务

负责院内外草皮、植被、网格草,苗木的养护工作。

(五)设备维护服务

负责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大楼内供电(强、弱电)、供水、供暖等相关系统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负责楼内其他相关基础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及小型施工的承接。

(六)食堂服务

负责服务中心食堂工作人员的招入工作。

三、物业管理职责及要求

(一)公共秩序维护

1. 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24小时对警戒区域内的秩序进行维护及管理,并进行巡视。要求早8:00~晚8:00每2小时巡逻一次,晚8:00~早8:00每4小时巡逻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2.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根据大楼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并严格执行。

3. 建立车辆及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制度,引导车辆按位停放,外来车辆登记后方可入院,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疫情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规范管理。

4. 落实安全工作相关规定。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对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天候监管,合理放置灭火器,保证其时刻处在运行良好状态。

5. 秩序维护员受过专业培训,责任心强,形象良好,执勤文明,语言规范。

6. 负责完成院内外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保洁服务

1. 每天上午8:30时前保证清洁楼内地面一遍,平时设有流动保洁员随时保洁。

2.垃圾分类箱每天清理两次,保证垃圾箱外无积尘、地面无垃圾,箱内无杂物。定期对围栏、石鼓等设施进行清洁。

3. 停车场、车库、自行车库随时清扫,自行车摆放整齐。

4. 楼内指示牌保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冬季保证及时清除室外的指示牌、窗楞、门、门框无积雪无融冰。

5. 台阶、树坑四周、雨水井、排水口、水池、草坪内每天清扫无杂物。

6.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做好楼内环保屋的管理工作。

7. 做好水疗池卫生清理工作。

8. 保证窗明几净,每季度对一楼群楼外玻璃擦洗一次。

9. 大厅、走廊、楼梯、阳台等公共部位地面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保证地面理石本色、门、窗台、装饰架、休息椅、楼梯扶手无灰尘。

10. 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手盆、棚顶、水池、大小便池露出本色,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卫生间大小便池每2小时巡视一次,保证无积便,及时冲洗;纸篓卫生纸和杂物不超过1/2。

11. 浴池开放前后男女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地面、墙面及时冲洗,无污渍。

12. 每周需清理3楼残疾人多功能厅运动场地一次,如有活动,需特殊清理。

13. 各种装饰物表面,花草及盆景枝叶上无灰尘。

14. 清洁后的灯具、灯管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15. 楼梯扶手无污迹,不锈钢扶手有光泽。

16. 会议室每天清扫桌椅面,地面窗台无灰尘,玻璃透明、光亮,水杯、烟灰缸清洁干净,无手印、无污渍。

17. 做好楼内食堂桌布、椅套,运动员住宿区床单、被罩等床上用品及值班室被褥等清洗工作。

18. 做好残疾人运动员宿舍清理卫生、床单被褥更换及日常管理工作。

19. 做好楼内防疫消杀等工作。

(三)除雪服务

1. 雪停后24小时内院内及院外分担区积雪全部清除,并运到指定地点。

2. 雪停后必须保证通道台阶两米宽距离无积雪。

3. 及时清除各通道台阶的积雪,并做好防滑工作。

4. 积雪清楚过程中不得堵塞下水道、排水井盖、输变电通信等井盖。

(四)绿化服务

1. 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

2. 保证楼外南侧绿地内无杂草、无害虫、无病死,并提供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浇灌用水等。

3. 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保证成活率100﹪。

4. 主要养护内容:

(1)浇水:根据天气状况和旱情,以能保证各种植物正常生长为原则。

(2)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本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3)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求,以保证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4)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五)设备维护服务

1. 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运转正常。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24小时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

2. 做好楼内弱电系统的维修维护,网络综合改造及电话、网线的调整转换工作。

3. 相关工作人员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及相关业务知识,工作责任心强,交接班事故处理要有登记。

4. 接到停电通知后,至少提前24小时将有关通知转发到各部门。

5. 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维修工作操作程序、礼仪礼貌规范进行对应维修服务工作。

6.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到场时间,小修小改需在24小时内维修完成。

7. 照明、卫生间、浴池等各部位配件损坏要及时更换,如各部门特别要求,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部门要求的时间到场。

8. 院外的化粪池、下水井每年至少清掏2次,保证上下水畅通。

9. 做好水疗池对外开放基础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10. 做好供水、供电、供气系统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小修小改工作。

(六)食堂服务

1. 制度完善。建立《食堂管理规定》、《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干部职工食堂用餐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

2. 依法依规,严把质量关。按照相关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及季节变化情况进行合理配餐,每餐自助形式,保证菜量供应,入口率要达到采购方制定餐标的90%标准。

3. 每周按照采购方要求,制作外卖食品、明档及特色等。

4. 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中标方需无条件配合完成。

5. 根据采购方需求,不定期更换厨师。

6. 按岗食堂位配置情况由双方共同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采购方负责监督管理。

7. 严格实行生熟分离;后厨操作间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保证服务人员个人卫生。

8. 加强食堂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食堂安全管理,防止漏水漏电事故发生。

四、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共38人)

1. 物业管理人员(2人)

(1)项目经理(1人)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45周岁以下。

(2)文员(1人)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40周岁以下。

2. 秩序维护主管(1人)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

3. 秩序维护员(9人)

要求: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敬业,作风正派,55周岁以下。

4.保洁服务(10人)

要求: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50周岁以下。

5. 绿化工(1人)

要求: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55周岁以下。

6. 维修人员(6人,其中:班长1人,电工1人,空调维护工1人,水暖工1人,电焊工1人,弱电工程师1人)

聘用标准:男性,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55周岁以下。

7.食堂服务人员(9人)

其中:

(1)厨师长(1人)

要求: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沟通、执行、业务能力强,具有三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三级以上厨师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2)厨师(1人)

要求: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厨师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3)面点师(2人)

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身体具有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4)水案及其他(2人)

要求: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五官端正。

(5)刷碗及综合服务人员(2人)

要求:5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餐厅服务人员(1人)

要求:3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接待能力。

注:上述聘用人员要求无劣迹、无违法乱纪记录,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中标方需每月上报职工基本情况)。

五、上述指标若中标方不能按照采购方文件文本规定执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物业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疫情期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投标文件接收区,详见1楼大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地址: 北陵大街5号 联系方式: 024-86226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话: 024-22896613、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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