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信宜分公司跟踪线采购询价单 |
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话:
| 询价单编号:SYJ-XYFGS-202400509 询价日期:2024年05月09日 询价部门:二分局物资设备科 联系人:蔡高磊 电话:0371-55158619 项目联系人:王腾冲 18530811099 | ||||||||||||||||||||||||||||||||||||||||||||||||
询价综述 | |||||||||||||||||||||||||||||||||||||||||||||||||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水电十一局二分局信宜分公司跟踪线采购事宜,拟此询价单。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询价单上加盖供方公章。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位于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包括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信宜市城区玉都街道湖塘沟渠排洪排涝改造项目等。 2、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物资的报价为送到二分局信宜分公司区域所属项目(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输费、检验费、仓储费、保险费、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所有税、费等),请在报价单后附上技术参数、近期检测报告、业绩、生产厂家、品牌及企业资质等。 3、技术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GB/T5023-2008 (2)单股铜芯电缆 4、资料要求:每批进场的电线电缆将质量证明资料同时提供。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信宜分公司区域所属项目(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按订单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预计供货周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 7、投标报价产品必须符合行业国家标准各项性能指标要求,结算时以每批次到货接收数量为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要求:①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电线电缆的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网上查询途径及截图)。②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信誉要求:①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竞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企查查www.qcc.com”网站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②报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所提供的产品未在客户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及无不良业绩或有效投诉等相关情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 10、业绩要求:①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应具有不低于100万元的三份以上同类型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通知书网上查询路径截图)。②报价人为代理商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应具有不低于100万元的三份以上同类型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通知书网上查询路径截图)。③请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11、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询价人需要,实现本询价项目目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12、材料价款的结算:货到付款,结算周期为一个月。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收货标段留存一份。)和《验收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预留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返还。 13、违约双方责任: 14、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附表格式,报价在空白处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至我方后不能随意修改。 15、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于2024年05月15日17点之前上传到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报价税率为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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