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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云南弥泸灌区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5-09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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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40098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弥勒片区工程所需袋装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勘察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是国家150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弥泸灌区主要新建骨干输水管道20条,总长度160.29 km,续建配套改造骨干渠道5条,总长度29.86km;提水泵站4座;新建乡镇供水管道1条,总长2.96km;改造排灌沟渠工程12条,总长106.82km。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袋装水泥,为弥泸灌区弥勒片区工程里方渠工区(里方渠排灌沟渠改造LF0+000~LF5+427.020衬砌 )、小丫勒工区(小丫勒排灌沟渠改造0+0.000-5+613.46衬砌)及其他沟渠改造工程使用材料,包括供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袋装水泥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部位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袋装

6200t

里方渠工区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袋装

3800t

小丫勒工区

3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袋装

6000t

其他沟渠改造工程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采购人的要求分批次供货。

5.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弥勒片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里方渠工区、小丫勒工区及其他沟渠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的标准要求,每车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7.报价要求

7.1水泥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到场综合单价实行以网价为依据的浮动单价。

7.2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袋装水泥)、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7.2.1结算方式:水泥出厂单价实行以网价为依据的浮动单价,运杂费(含袋装水泥的卸车费)单价实行固定单价。设报价到站综合单价=P1,报价出厂单价=A1,运杂费单价=Y,则P1=A1+Y。运杂费Y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7.2.2供应期:每个自然月(1-31日)为一个供应期。

7.2.3基准价:以2024年5月6日“中国水泥网”(www.ccement.com)发布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区所有厂家P.O 42.5袋装参考价算数平均值(含税价格)为基准价。经查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泥基准价为415元/吨(含税价格),本基准价仅用于结算使用。

7.2.4比较价:供应期内“中国水泥网”(www.ccement.com)发布的红河州地区所有厂家P.O 42.5袋装参考价算数平均值(含税价格)为比较价。

7.2.5出厂单价调整方法

当比较价与基准价之差(简称“B”)超过人民币20元/吨时,对超出部分纳入到合同结算;差额在20元/吨(含20元)以内的合同单价不予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当B>20时,则M=A+(B-20);

当B<-20时,则M=A+(B+20);

当20≥B≥-20时,则M=A。

式中:B=比较价-基准价;M=合同供应期结算出厂单价;A=中标出厂单价。

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方式向报价人支付货款。

8.2结算方式:无预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末双方核对供货数量后,采购人出具当期供应结算单,报价人开具等额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向报价人付清该批货物总价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8.3若因采购人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应付款项,报价人给予采购人3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8.4由采购人财务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的,提现手续费和贴息费由报价人承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2022--2024年度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1份。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农场村弥阳工业园区生活服务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弥勒项目部

邮编:6523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752393401

电子邮箱:513587644@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2024年5月8日

 

bid.powerchi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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