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服务资格审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NZB2024-05-3-04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租赁资格审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租赁服务资格审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因公司勘测设计任务繁重,工程用车需求与日俱增,现在公司所属车辆尤其是外业所需越野车已无法满足工程用车需求。为缓解工程用车紧张的问题,目前各分公司在外租赁越野车用于生产用车,但租赁公司资质及用车安全等工作上缺乏统一监管存在安全隐患,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各部门用车需求,合理降低租车成本、规范用车流程,保证安全、经济、高效租车,结合目前公司实际,计划租赁一部分四驱越野车、轿车、商务车(全部配备司机)满足工程外业用车需求。租赁车辆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出发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阿拉善、锡盟等内蒙古全区各地。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限1年。(租赁服务为资格审查,采购方式为固定单价,总价以最终实际用车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和处罚期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其注册地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通知书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四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为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至少9份(每份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每份合同都要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及结算发票影印件(结算发票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如是资格审查合同业绩,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3.2.3 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栏查询投标人名称及“交通事故”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截图有裁判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从网站下载的裁判文书以证明投标人非交通事故责任方。 3.2.4 投标人自有注册车辆应在80辆及以上,且包含招标车型中的四驱越野类车不少于25辆,轿车类不少于5辆,商务车类不少于5辆。(车辆要求注册在公司名下,且提供自有车辆情况表(附后),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巨海城8区南门6号写字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686058790 电子邮件:wweijie@nmdsy.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221 电子邮件:aip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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