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40165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科研设计公司拦路港(右岸19+140~19+551)等段堤防专项维修工程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拦路港(右岸19+140~19+551)等段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维修加固防汛墙共四段,分别为斗鸡港段、水厂段、新松港段和大桥段,其中斗鸡港段和大桥段位于青浦区,水厂段和新松港段位于松江区。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 墙前保滩472米,改造防汛墙744米,防汛通道2370平方米,人行步道436平方米,敷设信息管线778米,配套监控设施,种植陆地绿化5893平方米,水生植物57平方米。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拦路港(右岸19+140~19+551)等段堤防专项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防汛墙工程、道路工程、进场道路、临时道路、临时营地、模袋混凝土等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302 | m³ | 二级配普通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水下 | 648 | m³ | 四级配泵送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水下 | 1736 | m³ | 四级配泵送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106 | m³ | 二级配普通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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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92 | 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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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主要供货周期预计为2024年5月-2024年8月。
2.5.交货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拦路港(右岸19+140~19+551)等段堤防专项维修工程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见第三章技术条款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1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日到上月月底。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达到28天龄期,强度等级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数量),于本月1-3日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2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材料结算单》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甲方在收到发票,财务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材料款的70%,支付第二个月70%材料款的同时付清上月 30%的材料款,以此类推。待合同履行完成,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最后一期材料款30%作为质保金,在最后一批次材料验收合格挂账 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3% 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投标人进行确认。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报价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2.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7.报价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5月16日16: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3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3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 代 硕(公司) 王东(分公司) 陈坚栋(项目)
电 话: 028-84475188 15982148096 18404913224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