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深圳中电虎门保税仓货梯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投标。
2、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圳中电虎门保税仓货梯改造项目
2.2 供货与安装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一路2号中电爱华工业园A3栋
2.3计划供货周期 35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2台额定载重5000kg,不低于V-1.0m/s曳引式货梯的供应、运输、二次倒运、保险、电梯井道和外墙安装、电梯门口钢踏板制作、设备端动力电缆敷设安装施工、手架等辅助设施的租赁与搭拆、安装调试、报验直至取得运行合格证,以及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拟投标电梯的曳引系统、安全系统、门机系统以及电梯整机等,取得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机构的型式检验证书、产品鉴定证书。
2.5 最高投标限价170万元。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1.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购买采购文件,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采购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网上在线支付购买(较方便):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37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为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收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 行 号:104100005725
注: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如电汇,供应商需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票、汇票。
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在“CEC采购平台”完成响应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供应商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务必将保证金的电汇底单上传至对应项目包次中。
8.2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依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37楼
联系人:罗刚
电话:13631585419
邮箱:luogang@cesz.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联系人:姜宇、高攀
电话: 18515870723、13910737723
邮件:jiangyu@ce-com.cn
招投标监督:jiandu@cesz.com,0755-8378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