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平乐县昭州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荔蒲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2日 12: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71364886 | ||
采购单位 | 平乐县昭州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国民 0773-78887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蓉 1347136488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H-GK2021002(P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GXZH-GK2021002(PL)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1年2月20日
四、发布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proxy.guili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lin.cn发布
五、澄清内容:
(一)、原内容:
设计费合同价按以下方式确定:设计合同价合同额=以经财政评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计费额按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设计计费基数×60%×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归属其他行业的子项目,可以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约定执行其行业计价管理办法)。
现澄清为:
设计费合同价按以下方式确定:设计合同价合同额=以经财政评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为计费额按计价格(2002)10 号文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设计计费基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系数(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归属其他行业的子项目,可以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约定执行其行业计价管理办法)。
(二)、原内容:
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
建设规模:对平乐县包茂高速沿线的同安镇及张家镇乡村风貌进行改造,建设精品示范村4个,改造民房3030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改造(外立面、屋顶等)、三清三拆、三微建设、道路改造、村落环境整治(绿化、绿地整理、驳岸绿化等)。
合同估算价:7531.99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为9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2.2招标范围: 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现澄清为: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Ⅰ标段:平乐县同安镇;Ⅱ标段:平乐县张家镇
建设规模:对平乐县包茂高速沿线的同安镇及张家镇乡村风貌进行改造,建设精品示范村4个,改造民房3030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改造(外立面、屋顶等)、三清三拆、三微建设、道路改造、村落环境整治(绿化、绿地整理、驳岸绿化等)。
合同估算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Ⅰ标段:5349.05万元
Ⅱ标段:2137.2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为9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2.2招标范围: 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Ⅰ标段
平乐县同安镇、张家镇乡村风貌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Ⅱ标段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三)、原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7531.99万元
其中:?设计费为367.23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568.64万元;
?暂列费用(基本预备费)为596.12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根据市住建〔2016〕34 号文和市住建〔2018〕32 号文本项目另计扬尘防治费52.55万元。
现澄清为: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Ⅰ标段:5349.05万元
其中:?设计费为224.40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699.53万元;
?暂列费用(基本预备费)为425.12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根据市住建〔2016〕34 号文和市住建〔2018〕32 号文本项目另计扬尘防治费37.60万元。
Ⅱ标段:2137.26万元
其中:?设计费为97.15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869.11万元;
?暂列费用(基本预备费)为171.00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根据市住建〔2016〕34 号文和市住建〔2018〕32 号文本项目另计扬尘防治费14.95万元。
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昭州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34号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
新大厦H座B区2幢4-1
邮 编:542400 邮 编:546600
联 系 人:吴国民 联 系 人:曾蓉
电 话:0773-7888715电 话:13471364886
传 真:0773-7888715
招标人:平乐县昭州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3月2日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乐县昭州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34号
联系方式:吴国民 0773-7888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联系方式:曾蓉 13471364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蓉
电 话: 13471364886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