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 20: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30日 每日上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下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841.68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6363998 | ||
采购单位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369355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4671892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20201607
项目名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8,416,8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投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3月15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刘东旭 13936935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36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东旭
电 话:1393693550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林小宁
电话:0459-6363998
附件:
项目需求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推动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国土空间保障,依据自然资源部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编制《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一、总体要求
规划定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绘制的空间发展蓝图,是实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是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
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规划范围包括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所辖烟筒屯镇、连环湖镇、他拉哈镇、胡吉吐莫镇、一心乡、克尔台乡、江湾乡、敖林西伯乡、腰新乡、巴彦查干乡10个乡镇,总面积6176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19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层次分为县域、中心城区。县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县域与中心城区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各乡镇分别形成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基础工作
统一底数底图。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2019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等要求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开展补充调查,结合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灾害风险、水土污染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审批、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加强基础数据分析。
加强重大专题研究。开展以下专题研究,(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2)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线划定及优化;(3)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4)研究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流动等对空间供需的影响和对策;(5)研究气候变化及水土资源、洪涝等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空间开发保护的影响和对策;(6)研究重大区域战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科技进步、产业发展等对区域空间发展的影响和对策;(7)研究交通运输体系和信息技术对区域空间发展的影响和对策;(8)研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撑保障系统的问题和对策;(9)研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的空间策略;(10)研究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的空间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空间形态和品质改善的空间对策;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专题研究的设置可做相应调整。
三、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促进国土空间发展更加绿色安全、健康宜居、开放协调、富有活力并各具特色。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充分解读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在区域发展中承担的使命和地位,综合确定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在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二)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优先确定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草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
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
(三)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等划定要求,统筹优化“三条控制线”。结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实际,提出历史文化、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要求。
(四)优化空间结构和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明确用途结构优化方向,确定全域主要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制定县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措施。优先保障住房和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涉及军事、外事、殡葬等特殊用地。
(五)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存,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空间形态,突显本地特色优势。
(六)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针对空间治理问题,分类开展整治、修复与更新,有序盘活存量,以双评价为指引,科学评价全县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和布局,以乡镇为单元,安排部署土地综合整治和石油矿产废弃地综合治理项目指引,明确二次开发防线,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资产价值。
土地整治应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七)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出对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引;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乡镇指引。对县辖乡(镇)提出规划指引,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县辖乡(镇)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做好城市开发边界内部分区,将规划指标进行分区分解,形成详细规划分区指引方案和管控方向。
专项指引。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县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项目用地审批管理基本依据。
近期行动计划。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实施支撑政策。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形成县级总规数据库,作为县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同步做好与市级平台对接。
四、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及县辖各乡(镇)规划管理使用要求,中标单位须完成规划批复前的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城市体检评估、数据库更新、“一张图”平台更新等工作。
供应商应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及专题论证材料,展示图板,阶段性成果及其相应材料由供应商按各阶段汇报要求准备。最终全部成果统一装订,并提供可编辑格式电子文件一套。
本项目成果分三部分,县级成果、烟筒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连环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他拉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胡吉吐莫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一心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克尔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江湾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巴彦查干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腰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敖林西伯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级成果
县级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及其他规划审批机关要求的成果内容。若审批机关对规划环境影响提出相关内容,中标单位应无偿完成该部分内容。
图集。上报成果应当包括以下必备图纸。
1、现状图: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县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县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县域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其他现状图件:反映自然地理、生态环境、能源矿产、区域发展、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城镇化、乡村发展、灾害风险等方面现状与分析评价的必要图件。
2、规划图:县域主体功能分区图、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县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县域农业空间规划图、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县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县域综合交通规划图、县域基础设施规划图、到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到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县域矿产资源规划图、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用地规划示意图、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绿线、蓝线、紫线、黄线)、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规划图、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地下空间规划图。其他规划图件:包括住房保障、社区生活圈、慢行系统、城乡绿道、通风廊道、景观风貌等内容的规划图件。根据需要,可将若干张图件合并表达,也可以分为多张图件表达。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开展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整合,完成数据库建设,满足对接上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要求。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可参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设置,满足审批要求。乡(镇)域侧重于全乡(镇)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明确要素配置及基本规划分区,突出规划实施和管控指引;乡镇重点发展地区(中心城镇)侧重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优化。若后续有新要求,执行相关要求。
五、工作进度
项目正式编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三季度。若上级部门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时间,工作进度可相应进行调整。
六、工作要求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不得与上级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发生冲突。此次规划编制工作内容需满足《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以及国家、黑龙江省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相关规划审批要求。
2、规划编制期间,供应商需结合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工作任务等内容制定规划,应在规划报批前依据上级规划和国家及省里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动态调整规划方案并完成相关编制内容。
七、服务要求
1、加强组织和技术管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项目组名单和项目实施方案,并保证项目组人员稳定,项目组成员至少25人。供应商应在报送采购方审查前应组织单位内部审查和专家论证。
2、加强本地化服务能力。在规划的前期调研阶段和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相关工作人员需在大庆市集中办公;保障现状调研质量,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按照甲方要求参加项目各阶审查及论证并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每次成果汇报到场;配合采购方参与该项目的有关会议和宣传活动。
3、提供规划技术支撑。服务期内,供应商须协助采购方开展规划入库(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工作,并为“一张图”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八、其他相关要求
版权归属及法律适用。项目委托方有权无偿使用投标成果,包括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品。规划编制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甲乙双方均可在项目报奖和学术交流方面使用项目成果。投标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均应由投标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与项目招标单位无关,一切后果由侵权单位自负。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免费进行方案汇报、配套研究等。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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