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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66KV送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11     浏览:0    

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66KV送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306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石坚村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66KV送出工程施工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区南,石坚村37号,G301省道旁,肇东市中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北侧150m。

2.3建设规模:本工程由华能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厂新建1回66KV送出线路接入66KV东发变电站,送出全线总长度为38公里,其中耐张塔19基,直线塔130基,电缆终端杆3基,合计约为152基。线路采用架空和电缆结合的建设方式,架空段长度37.55km,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2×JL/G1A-240/30,电缆段长度约0.45km,电缆采用ZR-YJLW03 50/66KV 1×400铜芯电缆,地线采用OPGW复合光缆。线路途中跨越G301国道、G10高速及新建哈肇高速,钻越220KV松乐线。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一标段:包括厂内门型构架至线塔75#施工安装(不含门型构架及设备)。

本标段线路全长19km,含200m电缆段。线路途中跨越G301国道、G10高速,钻越220KV松乐线,杆塔共计76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7基,单回路直线塔67基,单回路电缆终端杆2基。

本标段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

①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

②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

③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

④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

(2)安装工程

①送出线路安装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

②光纤通信安装工程: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等。

③线路杆塔塔号牌、相序牌、警示牌制作安装;

(3)调试

①负责所施工线路的参数测试、光纤通道测试;

②负责配合线路工程整体调试;

 (4) 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①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

②负责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配合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负责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③负责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场站命名、图纸会审,组织召开各类验收会议,所有涉网设备联合调试及调通、通信设备联调及调通等所有与电网有关的工作。

④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

⑤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埋设件的制作、安装。

⑥负责本工程所有输电线路设备、备件等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⑦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

⑧施工用地:施工生产用地详见总平面布置图。架空线路塔架基础施工临时用地面积为每基400平方米(以基础中心为准,沿线路方向20米长,垂直线路方向20米宽);线路施工通道为4米宽,沿线路路径走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需严格在征地面积内施工,如有用地面积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任何与当地村民或政府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⑨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的工程(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按业主要求标准建设,满足创建文明工地耍求。工程完工后20天内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本项目涉及的沉降观测、实体检测等全部试验和检测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检测单位需取得招标人认可方可实施检测工作,土建实验室由招标人指定第三方试验检验机构进行。

特别提醒:

1)为保证施工进度和项目投产工期,同一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投两标段,则此投标人投标无效。

2)施工区域临时道路均由投标人负责建设,建设规模由投标人踏勘时自行确定。该费用总价承包,固定不调,计入总价。

2.5本项目拟定于2021年3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20日前投入商业运行。本标段线路工程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线路具备送电条件。

本工程暂定工期为: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9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66kv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页面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至少1项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盖章页、合同内容页、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人员信息的合同页面或提供公司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1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工程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 访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 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23层办公楼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0451-58568086             

电子邮件: hnhljr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吴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26、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件: 2376776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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