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104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投标人负责拆除原有建筑墙体、地面等所有设施,仅保留原有框架、地梁、屋面板等结构部分;(2)投标人负责档案室的土建、装修、入口道路的施工;(3)投标人负责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接地、通信、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的设备材料购置、施工与安装、调试等工作;(4)配合招标人完成智能密集架等设备穿线管道、预埋件的敷设及桥架、支架的制作安装;(5)其他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的一切工作。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技术规范书】”。 2、材料、工器具、配合工作划分:招标人只提供施工水源、电源、相关收资工作;投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含消耗性材料)、设备购置、施工工器具、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作业人员劳护用品、食宿交通、加班劳保福利等。详细范围见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技术规范书】”。
2.4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7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供应商须至少具备2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且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与提供项目业绩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评价。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业主方必须是最终用户,分包业绩为无效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包括后期变更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驻厂(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3月11日9:00时起至2021年3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5: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华能路1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226003 |
邮 编: |
/ |
电 话: |
商务:0513-85161095;技术:0513-85161475 |
电 话: |
13811300764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pgzc1991@163.com |
联 系 人: |
商务:徐女士;技术:钱先生 |
联 系 人: |
张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