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开发区生产辅助楼客房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选取一家家具厂商中标,采购家具的风格为现代、新中式、轻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四、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流花湖路1377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有效证书并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项目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为家具生产厂商,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同时提供2019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具有家具制造项目环境保护意见书及排污许可证;
4、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须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的潜在报价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为未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6、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家具生产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之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公司。
六、报名: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1年03月11日-03月17日,每日上午10 :30- 13:30分 时,下午 15 :30-18:30分(北京时间)(不包括节假日)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业务部。
3、报名时携带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须持“投标人资格要求1-7项”。以上所有资料准备复印件两份(所有资料须完整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时要携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报名截止后不在接收任何资料。
开标日期:2021年04月01日下午16:0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潇镭
邮 箱:674673977@qq.com
联 系 电 话:15160949164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联 系 人:丁友明 0991-5841277
纪检监察室:冯永利 0991-5858385 fengyongli@xj.chinapo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