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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21-10057号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日期:2021-03-13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12日 15: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
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预算金额 ¥498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点
项目联系电话 021-3596803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肇嘉浜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54679568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35968018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310-03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
预算金额:49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分为10种普通发票。本项目共分为九个包件,包件一至包件八均为上海通用定额发票,包件九为另9种普通发票。投标人可投任意包件,但只可中标一个包件,每一包均需独立投标。具体内容数量详见需求附件。
交付地址:采购人发票仓库(现为上海市民星路467号)。
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期限三年,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其中,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
最高限价:本项目包件一至包件八第一年采购预算均为5800000元人民币,包件九第一年采购预算为34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期限三年,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其中,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投标人应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
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3-12 16:00:00至2021-03-19 23:30:00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方式:54679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点
电 话:  021-359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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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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