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方案项目
项目概况
湖口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方案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06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DD-HK-2021-CG002
项目名称:湖口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通过验收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上网查询并截图留存。
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参与投标须出具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4日 08:00 至 2021年03月20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6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口县均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口县均桥集镇
联系方式:13479283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湖口县桃源路(黄新华安置区小门旁)
联系方式:15170268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15170268331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湖购2021B000432770 | 湖口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划方案项目 | 1 | 项 | 3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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