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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某单位副食“阳光采购”项目招标

   日期:2021-03-16     浏览: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副食“阳光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保定市某单位
行政区域定兴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6日 08: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3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企业总部C4-3座一楼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企业总部C4-3座二楼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红涛
项目联系电话13483271154
采购单位保定市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定兴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 13146401517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红涛 13483271154

项目概况

副食“阳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企业总部C4-3座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C202103001

项目名称:副食“阳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副食品采购项目,包含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水产类、调料类、半成品类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A包:供货地点为保定地区;

B包:供货地点为张家口地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各标段通用):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截止于2021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含)的企业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是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5.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地内卫生状况良好;6.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或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仓储场地(冷藏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7.具有专业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部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配送车辆不少于1台(含),具有至少1名配送员、1名司机且具有A类体检项目合格后取得的健康证或食品类健康证(未过期);8.具有稳定可靠的进货渠道;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招标:(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至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企业总部C4-3座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企业总部C4-3座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单位劳动合同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5)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

(7)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8)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经营(仓储)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内外景彩色照片;

(10)拟用于本项目配送的车辆和人员证明材料,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体现所有权(或租赁关系)证明、车辆彩色照片(含车辆牌照);司机提供驾驶证、健康证(食品类)、劳动合同和身份证;配送员提供身份证、健康证(食品类)及劳动合同;

(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某单位     

地址:保定市定兴县        

联系方式:吴先生 13146401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联系方式:马红涛 13483271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红涛

电 话:  13483271154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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