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1、2机励磁系统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31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1、2机励磁系统试验服务,招标人为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1、2机励磁系统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
2.2 服务内容: 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励磁系统、PSS和发电机进相试验服务 。
2.3 服务期: 具体服务期限为2021年4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限6个月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试验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
1、与国网甘肃省调控中心沟通协调#1、2机组励磁系统、PSS和发电机进相试验相关事宜,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2、#1、2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
3、#1、2机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参数整定试验;
4、#1、2机组发电机进相试验;
5、将华能酒泉发电公司此次开展的#1、2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参数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的试验数据和试验报告报送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国调)和国网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专家审核,确保试验全部试验结果审核通过。
6、将华能酒泉发电公司此次开展的#1、2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参数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的试验数据和试验报告能成功录入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国调)的PGDB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电力建设协会颁发的电网工程类调试甲级或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具有电力监督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一级资质);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家及以上火电机组励磁系统试验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内容、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 。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年3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21年3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 月29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730070 |
邮 编: |
102200 |
电 话: |
0931-7685106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30 |
电子邮箱: |
834022488@qq.com |
电子邮箱: |
116164899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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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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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