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 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T2021-0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 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0458006),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 根据采购需求,采购煤矿井下用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SP(W)-TEP-KM295/108 6000mm(带法兰接头) 1550根;SP(W)-TEP-KM295/159 6000mm1350根(带法兰接头)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2.2.1本次采购包括产品及配套产品、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培训等。 2.3交货期:投标人须具备提供现货及随时供货的能力且接到招标人通知12小时内送货到现场。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不分标段:包括煤矿井下用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SP(W)-TEP-KM295/108 6000mm(带法兰接头) 1550根;SP(W)-TEP-KM295/159 6000mm1350根(带法兰接头)(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誉良好且非失信被执行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制造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3.3 取得相关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 3.5投标人近3年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 3.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3-16 18:00---2021-03-22 12:00 获取方法:通过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在线获取(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