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2021-2024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朝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7日 13: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049.9992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324025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工 010-874264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工18603240258 | ||
附件: | |||
附件1 | 餐饮项目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2021-2024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1-09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2021-2024年度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49.99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1号,餐饮采购服务的地点为十二处:局机关办公楼、左家庄办公区、望京办公区、十里河办公区、潘家园办公区、管庄办公区、太阳宫办公区、十里堡办公区、来广营办公区、西大望路办公区、呼家楼办公区、团结湖办公区。
1、服务对象:采购人编制内干部职工、编制外人员及物业保安等服务人员。
2、服务项目:餐饮服务实行清包模式,由餐饮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上述十二处食堂就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主要包括:
(1)干部职工食堂早、中、晚三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
(2)物业保安等服务人员早、中、晚三餐(含节假日)的餐饮制作和服务。
(3)提供自制加工食品。
3、食堂的原材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及配送,餐饮服务供应商负责检验采购食材的数量以及质量,参考实际就餐人员数量提出采购需求,经采购人审核后进行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分为三期,一期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资质;(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至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以下资格文件各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提供经办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情况相关证明文件,需通过公司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中心官方网站定制授权人本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
③、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资质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供应商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查询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子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上述①-⑤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发送至122099351@qq.com邮箱后,经招标代理公司审核无异议后,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单位,并与潜在投标人联系确认,即为报名成功。上述①-⑤相关报名资料纸质版文件、投标报名登记表需在开标当日携带至开标会现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一号
联系方式:陈工 010-87426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层
联系方式:高工18603240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 18603240258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