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0年邮政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标包1、标包3)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ZJPOST-FW-2000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0年邮政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标包1、标包3)进行二次招标。
2.2招标项目一览表:
标包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租赁数量(辆) |
每辆每月最高租金(元) |
拟中标供应商数量 |
合同期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由所有中标供应商平均承担) |
一 |
4-5立方微面纯电动 整体型厢式车 |
442 |
2100元 |
1-5家 |
3342 |
150 |
三 |
10-13立方纯电动 整体型厢式车 |
50 |
3200元 |
1-5家 |
576 |
27 |
2.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金额为3918万元。
备注:采购额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限:省公司签订框架合同有效期2年,或至集团公司下次采购结果公布为止,每辆车订单租赁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6交货期限:投标人原则上在 30个自然日内按要求完成车辆改造、上牌、保险等必要工作。
2.7需求单位:浙江省内邮政各市、县(市、区)分公司、省分公司直属单位。
2.8车辆交付地点:各需求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2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该制造商授权开展销售、租赁业务的经销商。
3.4拟提供租赁车辆须为投标人的自有车辆。
3.5投标人近两年内应具有销售、租赁同样或类似车辆的业绩。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获取方式:网络报名,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标人联系邮箱332663503@qq.com;招标人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回招标文件。
4.2标书购买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或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汇款单、转账记录等相关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交与采购人,作为标书费缴纳凭证;标书费用的发票在开标当天交回投标人。
4.5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银行账号:1202 0217 1990 0818 0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联 行 号:102331002173
缴款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简称-标书费)
5.报名材料
5.1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5.4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需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5.5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5.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5.7标书费缴纳凭证。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事项
6.1递交方式:以纸质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6.2 接收时间: 2021年4月8日上午9:00-9:30
6.3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30
6.4 递交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四楼6号会议室;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30;
7.2开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四楼6号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事项
8.1投标保证金:按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家收取;
8.2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标书费电汇或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汇款单、转账记录等相关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交与招标人,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标书费用的发票在开标当天交回投标人。
8.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8.4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银行账号:1202 0217 1990 0818 0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联行号:102331002173
缴款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简称-投标保证金)
9.招标人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相关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察室,若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投诉。
11.其他事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联系,提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送达采购人。
12.联系方式
12.1标书购买:
联系人:胡飞群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69670,13732225098。
联系邮箱:332663503@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附件一:
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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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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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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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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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简称 |
(不超过10个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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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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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登记编号 |
(如已“三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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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如已“三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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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及营业执照有效期 |
(如已“三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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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类型供应商-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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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类型供应商-证件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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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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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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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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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的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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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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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的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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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件类型 |
资质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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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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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联系人固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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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人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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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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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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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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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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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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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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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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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标“*”部分为必填; 2、联系人信息原则上填写投标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的联系信息; 3、资质证件信息,如有需要请自行补充填写。 |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天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