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鹤洲南垦区市场交易水产品准入收购资格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金湾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8日 12: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 15:30 | ||
开标地点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志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0043147 | ||
采购单位 | 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香溪路48号7层701-703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龙经理、137027619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志学、13750043147 |
项目概况
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鹤洲南垦区市场交易水产品准入收购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2021-F007W
项目名称: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鹤洲南垦区市场交易水产品准入收购资格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鹤洲南垦区市场交易水产品准入收购资格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根据以往水产收获情况以及2021-2022年生产计划安排情况,拟在现有8家准入收购商的基础上增加2家,一共招选10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①采购编号(自编):GDJZ2021-F007W ;
②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备注:合同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的,可按本项目公开招标的中标信息续签一次,续期不超过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场所的证明资料(自有产权或租赁证明资料复印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至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账号(人民币):4400 1646 8410 5250 0387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邮寄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报名采用邮寄的,投标人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则报名成功。(投标人须另提供一张有效的联系方式及邮箱,方便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若提供报名资料不齐全,联系不上投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城建鹤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香溪路48号7层701-703室
联系方式:龙经理、13702761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方式:王志学、13750043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学
电 话: 1375004314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