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部分供热管网及地沟维修、部分阀门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31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部分供热管网及地沟维修、部分阀门更换工程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部分供热管网及地沟维修、部分阀门更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2 工期:综合服务中心部分供热管网及地沟维修项目自合同约定之日起90日历日;综合服务中心部分阀门更换工程项目自合同约定之日起60日历日。
2.3招标范围及内容:2.31.综合服务中心部分供热管网及地沟维修
2.311.1滨河区部分供热管网及地沟维修
对滨河区东环采暖主地沟及管路维修;对滨河区东环采暖分支、采暖过路地沟及管路维修;对滨河区新六栋1-7号楼、8-10号楼分支地沟维修;对滨河区新建西门市房主地沟及管路维修;对西环采暖一次网阀门及井室维修;对滨河区采暖新一次网管路接头保温。
2.311.2新源区部分供热管网维修
对新源二小区19号楼至22号楼管网分支线、27号楼至55号楼管网分支线、36号楼至37号楼管网分支线、44号楼至49号楼管网分支线、50号楼至53号楼管网分支线、公司办公楼管网分支线维修、新源三小区及六号换热站部分采暖管道施工。详见技术规范。
2.32综合服务中心部分阀门更换工程
对新源区一小区换热站、三小区换热站、高中换热站换热器及部分供热支线阀门进行更换,并恢复部分地沟盖板及土方;对滨河区一、二次网主控分支阀门进行更换;滨河区南环、东环、铁运换热站采暖管路进行更换,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5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3月18日9:00时起至2021年3月26日17:00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021000 | 邮 编: | 102209 |
电 话: | 0470-8727746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10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hnzbbf@163.com |
联 系 人: | 化君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