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简易集包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9.8 万元,
采购内容:13 台简易集包设备设备,其中5kg 不含体积10 台,500g-35kg 含体积3 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简易集包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简易集包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 年或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3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能证明其为一般纳税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任意1 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须派项目负责人1 名,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0年1 月1 日以后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或ISO20000 系列)证书,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结果截屏图片。
(7)业绩要求:配备工艺设备施工和软件开发团队,有物流设备及软件开发集成项目的成功案例(上述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业绩要求的信息)。
(8)投标人须为拟投标简易分拣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3 月19 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03 月23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资质和业绩证明,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 号国通大厦2208 室获取,联系人胡继斌,电话838828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4 月14 日 14 时00 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 号国通大厦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4 月14 日 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 号国通大厦2 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 号国通大厦2208
联 系 人:胡继斌
电 话:0755-83882851
电子邮件:hujibin@gd.chinapos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胡继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