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河源街道办事处踏水桥社区1、2组整体搬迁拆除工程 | ||
品目 | 工程/工程准备/拆除工程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金牛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23日 10:58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351.872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4842385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7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老师,028-613892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中闽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观南上域5栋1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老师,15984842385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项目技术.docx | ||
附件2 | 沙河源拆除工程需求论证.pdf |
成都中闽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沙河源街道办事处踏水桥社区1、2组整体搬迁拆除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沙河源街道办事处踏水桥社区1、2组整体搬迁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ZMHT-XM202103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9848423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7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熊老师,028-61389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成都中闽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15984842385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观南上域5栋16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2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3 | 安全员 | 姓名: |
3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拆除工作,并通过验收。 |
4 |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5 | 分包 | 允许/不允许 |
6 | 价格调整 | 见合同条款 |
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收取百分比:合同金额的5%。 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时间:成交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之内交至采购人。 注:1.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 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 |
8 | 付款方式 | 预付合同总价的10% |
★1.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拟拆除工程量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施工范围、内容及要求
1、施工范围: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踏水桥社区1、2组整体搬迁拆除项目所涉及的拟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75497.61㎡;建渣总立方量:84492.32 m³;】,具体范围、面积、分部分项工程如下表。
范围 | 建筑面积(㎡) | 序号 | 项目类别 |
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踏水桥社区1、2组整体搬迁拆除项目所涉及的拟拆除建筑物 | 175497.61 | 1 | 残值 |
2 | 拆除费用(含施工打围、防尘降噪、简易平场等相关措施费用) | ||
3 | 建渣清运费(含装卸、运输、填埋等相关费用) | ||
拆除费用和建渣清运费减去残值后的价值(=2+3-1)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简易 | m2 | 4363.05 | |
砖木 | m2 | 65234.57 | |
砖混 | m2 | 75299.28 | |
钢棚 | m2 | 30600.71 |
注:拆除建筑物结构类型为:简易、砖木、砖混、钢棚等。
2、施工内容
本项目拆除工作主要包括:
2.1按采购人规定的期限进入现场,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面积核实,完成被房屋及所属附(构)筑物的核实登记,提供拆除前后照片。
2.2按照拆除工程进度,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组织进场。
2.3完成拆除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工作;
2.4配合采购人做好涉法涉诉有关工作;
2.5按照施工规范,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公告。
2.6及时组织人员,调度机械,进行拆除。
2.7对拆除房屋的废弃物,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处置。
3、施工要求:
3.1业务要求:本项目拆除人员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技能,安全意识强,确保安全拆除。
3.2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因自身原因导致发生有效的投诉事件、群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
3.3设备要求:为保证拆除进度,成交供应商配备的房屋拆除设备。
3.4供应商在对房屋的拆除工作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拆除场地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生态及环境造成破坏,不得影响范围外群众的生活。做好降尘防噪工作,根据施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封闭施工。
3.5供应商清理残渣、垃圾、绿网覆盖、建渣处理等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及环保要求。
3.6协调好现场的水、电、气、通信、交通工具、通行等方面工作。
4、拆除方案
4.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概况理解与分析,包括:项目现状理解、重点和难点分析、纠纷处理及协调方案。
4.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编写完整、可行的拆除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政策、内部管理制度、房屋、房屋拆除、资料的整编及管理、工期计划与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
★5、安全责任(实质性要求)
5.1工程在运输、施工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和运输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5.2供应商按有关规定,在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且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采购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供应商在进行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等高危地段附近施工前,应向采购人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采购人批准后实施。(说明: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5.3供应商应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供应商应立即响应,如未及时赶到处理相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供应商除应承担赔偿责任外,采购人还可以解除本合同,没收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6、后续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后续服务事宜。
7、质量检验
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报价须知: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其评估预算不排除有遗漏可能,但是供应商均必须无条件完成后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预算要求。
注:最终成交报价为包干总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如材料人工等市场风险及返工成本,一律不予调差。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二)商务要求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要求:
2.1因本项目工期进度要求高,供应商成交后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或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取消成交资格。
2.2建渣清运:
2.2.1 进入本项目服务区域的所有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带泥行驶,运输时应全密闭运输,避免杂物垃圾散落。
2.2.2 供应商或清运方应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对进出场道路、工作面现场环境的认识,合理组合搭配大小车辆,所有清运方清运车辆在出入本项目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2.3 所有清运方工作人员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区域停放车辆。
2.2.4 为保证项目现场良好的空气质量,供应商须做好淋水降尘、清扫等举措。保持项目周边区域及清运路线的清洁卫生。
2.2.5 若因清运方工作人员驾驶过程中造成本项目区域内的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清运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4运输要求:
2.4.1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有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或者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如因交通违法行为后果应自行承担。
2.4.2 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2.4.3 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办证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2.4.4 保持车轮、车身外部整洁,不得带泥行驶。
2.4.5 密闭运输,不得冒载或者沿途泄漏、遗撒。
2.4.6 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核定的消纳场地。
2.5杂物垃圾处置场要求
2.5.1供应商按相关规定将杂物垃圾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地并进行处置,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6因项目特殊情况,本项目拆除场地分批次交付,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交付场地拆除工作,并通过验收。后面批次的交付及拆除工作以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需求论证公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1.8727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