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广丁屯美丽乡村工程(GGZC2021-C2-50050-DHJS)更正公告 (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1-C2-50050-DHJS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GPZC2021-C2-0083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木乐镇广仁村广丁屯美丽乡村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37.1原“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按桂价费字文件“工程类”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不予办理成交通知书等事宜。”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按桂价费字文件“工程类”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金额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玖拾玖元陆角肆分(¥29199.64元)。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不予办理成交通知书等事宜。”
2.采购文件中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3、资信业绩分(满分15分)原“(1)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的3分,满分9分。(2)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每个得1分,满分6分。”更正为“(1)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的2分,满分6分。(2)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每个得1分,满分4分。(3)企业成功完成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8年3月1日之后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5分。需同时附以下两项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更正日期:2021年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财政局
地 址:桂平市
联系方式:0775-3386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