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沙镇南乡村断头路建设工程(GGZC2021-C2-50045-DHJS)更正公告 (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1-C2-50045-DHJS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GPZC2021-C2-00718-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沙镇南乡村断头路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一、总则的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中及第四章磋商文件格式中(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必须提供)原“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安全管理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质量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更正为“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管理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
2.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37.1原“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按桂价费字文件“工程类”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不予办理成交通知书等事宜。”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按桂价费字文件“工程类”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肆拾壹元柒角贰分(¥13341.72元)。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不予办理成交通知书等事宜。”
更正日期:2021年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公路管理所
地 址:桂平市
联系方式:0775—339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