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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预警与协助平台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24     浏览:0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预警与协助平台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108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1. 招标条件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预警与协助平台科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预警与协助平台科技项目。

2.2项目简介:AR增强现实可视化技术是一种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连接的新技术,不仅展现了真实世界的信息,而且将虚拟的信息同时显示出来,实现两种信息相互补充、叠加,使真实的环境和虚拟的物体实时地叠加到同一个画面或空间。《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就将增强现实AR技术列为智能制造核心信息设备领域的关键技术之一。基于AR技术的智能预警平台是以现场生产为主要应用场景,通过多样化的功能模块可视化对接以及数据模型构建,使其能够满足智能识别现场危险信息,及时提前报警。

2.3招标范围:本期科技项目技术研究范围,包括针对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在日常燃料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实际运作流程,开发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预警与协助平台系统。重点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

(1)研究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输煤线路皮带、皮带机以及电气开关柜等日常运行生产特点,综合各系统信息,在保证安全性和环保约束条件下,以机组最佳综合效益为目标,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形式,建立一套基于输煤廊道机器人巡检系统,投标方必须负责输煤廊道机器人、运行轨道、基于视觉采集和分析的系统软件平台和相关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实现输煤系统监视、巡检和故障诊断,保障燃料输煤线路智慧运行。

(2)研究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燃料系统运行、巡检、培训、缺陷管理等日常工作,通过基于AR设备的增强现实技术的运用,投标方必须负责AR设备运行平台的设计、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功能完备的AR设备辅助巡检平台,实现AR增强现实技术在燃料系统内的深度运用,提高生产组织的安全、快速、全面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燃料系统生产运行和管理效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工期(服务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在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方(或者投标系统总成方)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到2020年)不少于3个燃煤电厂输煤皮带智能巡检平台的投运业绩以及近三年(2018年到2020年)至少一个燃煤电厂AR智能巡检平台中标业绩。投标系统总成方参与投标时,可提交所总成系统业绩参与投标,并提供所使用总成系统的授权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内容显示页、签字页等)和项目投产验收的复印件(包括与合同对应的项目名称的封面,验收内容和结论,验收时间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4日9:00起至2021年 3月31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15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技术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61017232 邮箱:

商务联系人:吉先生  电话:13774207622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25(若电话无法接通请及时邮箱联系)

电子邮件:dongping_hnhb@163.com

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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