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昆玉市劳务市场建设项目(BTJY14GCGK2021017)已经由第十四师昆玉市发展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20]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昆玉市劳务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十四师昆玉市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16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015.97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昆玉大道
3.工程规模:1、劳务市场,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026.80㎡,共一栋楼,地上三层。 2、室外配套工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发电机房总建筑面积为253.51㎡,地下一层,钢筋砼结构。棚子总建筑面积510.0㎡,钢结构。硬化610㎡,道路580㎡,绿化640㎡,围墙170m,道牙等390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如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以建设云查询为准),开标现场到场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文件中注册建造师一致。4、如是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http://www.xjjs.gov.cn/tzgg/14846.jhtml,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施工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所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5日 00:00:00至2021年04月08日 23:59:59
2.领取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昆玉市滨河路与学府路交汇处创业孵化基地 4 楼)
七、其他说明
1投标须知 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 3.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3.本项目采用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5.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283626390@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