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行政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一期)(BTJY04GCGK2021025)已经由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兵霍管经发发〔20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正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行政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9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8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利用孵化基地、就业培训中心部分现有建筑改造,改造建筑面积3112平方米,行政服务大厅装饰装修及办公设施、会务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及设施、市场管理局办公区域装饰装修及办公设施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贰级建造师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 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装饰装修业绩1项(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指:装饰、装修、展陈、陈列、布展)(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3、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无亏损;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2)、区外企业若中标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5日 23:30:00至2021年03月31日 11:0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自行下载。
六、开标地点
四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交易。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