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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贵港历史档案展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1-03-29     浏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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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贵港历史档案展GGZC2021-C3-00284-ZJZZ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1-C3-00284-ZJZ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贵港历史档案展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现更正为:2021年3月2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9.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现更正为:2021年4月7日下午15点30分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6.6响应文件的组成:6.6.4第二次报价文件(现场磋商时进行,格式由招标方提供,另外单独密封)。现更正为:6.6.4第二次报价文件(网上磋商)。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6.6响应文件的组成:6.6.4第二次报价文件 以上标注“必须提供”的文件为必须提供且清晰可辨,为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组成部分,无效或未提供的,提供的资料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均视为磋商无效。现更正为:6.6.4第二次报价文件 ▲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谈判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谈判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谈判无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谈判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9.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文件”、“资格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装订成一本(三个文件相隔之间用封面标识,封面写明“报价文件”、“资格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字样);“第二次报价文件”在现场磋商时进行,格式由招标方提供,另外单独密封。

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9.2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入到一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袋内,所有封贴处必须密封后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袋外层封面上应写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称;

4)开标时才能启封。

现更正为: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

9.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时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

9.3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更正日期:2021年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档案馆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城北新区桂林路与仙衣路交汇处西南角(贵港市博物馆旁边)

联系方式:李静联系电话:0775-452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 S-3 幢 2 号楼

联系方式:雷颖燕 联系电话:0775-426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颖燕

电 话:0775-4261019

发布编辑:gxgg.gov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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