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热学式分析仪器,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温度仪表,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其他分析仪器,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 08: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19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的时间,并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接收。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经理、张冬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1918388-308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沙女士 146143379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经理、张冬妮 024-31918388-308 |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XFYJS-2021-004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采购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装置2台(套);具体技术要求:(1)结构应满足GB 15322.1-2019附录B的要求;(2)风速范围应在0~6.5m/s连续可调;(3)温度范围应在-45℃~75℃连续可调,升温或降温速率应小于或等于1℃/min;(4)相对湿度范围应在90%~96%连续可调,加湿速率小于或等于5%/min;(5)温度测量误差不超过±0.5℃,分辨率应小于等于0.1℃;(6)相对湿度测量误差不超过±0.5%,分辨率小于等于0.1%;(7)风速计的测量范围至少在0.2m/s~10m/s,测量误差不超过5%,分辨率小于等于0.01m/s;(8)安装尺寸不超过:4500mm(长)×1500mm(宽)×2000mm(高);(9)试验箱内壁应采用不锈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10)箱体内壁横截面应不小于400mm×400mm;(11)试验区域应有安装样品的支架;(12)试验区应有视窗,视窗尺寸不小于420mm(长)×320mm(高),视窗至少采用6层钢化玻璃保温,且应具有加热除雾功能;(13)试验区应留有强电插座和弱电接线端子;(14)试验箱密封性要求:将试验箱通电,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向试验箱内注入甲烷,甲烷浓度达到50%LEL时停止注气,30min后测量试验箱内甲烷的浓度,浓度应不小于48%LEL。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至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投标人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回执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的时间,并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2、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08
邮箱地址:ln_xuanyu@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联系方式:沙女士 14614337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高经理、张冬妮 024-3191838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张冬妮
电 话: 024-31918388-308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