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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采购)

   日期:2021-03-31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8: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null
预算金额¥604.8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哲文
项目联系电话13554455605
采购单位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7-60660389
代理机构名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54455605

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31 18:23|发布单位: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4-23|项目监管地:梁子湖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YG-ZFCG-2021-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梁财采计备【2021】000077号

3、项目名称: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04.8(万元)

6、最高限价:604.8(万元)

7、采购需求:

7.1、采购单价:1.4元/吨(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此价格,最终结算价按实际发生数量乘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7.2、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及厂外提升泵房(共涉及 16 个提升泵站)的运营维护,不涉及厂区外的污水管网。
7.3、需求描述:
梁子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包含 4 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东沟镇、涂家垴镇、沼山镇、梁子岛污水处理厂。
东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 A2/O+A/O 工艺,其设计规模为 1500 吨/天。服务范围为整个东沟镇镇区中心及长岭集镇区中心,污水类型为生活污水。该污水厂已通过验收,2020 年已进入运营阶段。
涂家垴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采用 BioCombo 一体化水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 500 吨/ 天,污水类型为生活污水,该污水处理厂已通过验收,2018 年已进入运营阶段。
沼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 A2/O+A/O 工艺,其设计规模为 1000 吨/天,服务范围为沼山镇镇区、王铺村、桥柯村、少峰村。污水类型为生活污水。该污水厂已通过验收,2020 年已进入运营阶段。
梁子岛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 A2/O+A/O 工艺,其设计规模为 2000 吨/天,主要服务对象为游客和梁子岛上常驻人口。污水类型为生活污水。该污水厂已通过验收,2020 年已进入运营阶段。(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6.2 参与供应商需提供 2017、2018、2019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清单及企业近6个月的完税凭证,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3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等资料:
⑴.法定代表人及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⑵.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报名登记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3号

联系方式:027-60660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方式:13554455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哲文

电话:13554455605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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