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1年安屯街道路新建及104团、 三坪农场配套市政道路(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BTJY12GCGK2021042)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1】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1年安屯街道路新建及104团、 三坪农场配套市政道路(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1664.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1663.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3.工程规模:(一)兵团乌昌新区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安屯街(创业路—东坪大道),道路长6808米,(创业路-屯垦路)段红线宽50米;(屯垦路-东坪路)段红线宽40米,建设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包括道路、桥涵、预埋管线、路面排水、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种植及绿化给水)。(二)104团大浦沟片区四道岔道路项目,道路长度408.546米,红线宽40米;建设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包括道路、桥涵、预埋管线、路面排水、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种植及绿化给水)。(三)兵团二中三坪校区配套道路项目,道路长度407.321米,红线宽50米;建设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包括道路、桥涵、预埋管线、路面排水、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种植及绿化给水)。(此规模为初定,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1.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1.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1.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2.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现场设计驻场代表不少于2人。 1.2.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 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1.3.1投标人至少有1项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时间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投资额,可提供业主证明)。 1.3.2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2亿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合同、中标通知书一项在该时限内均符合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4财务要求 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如有2020年报表,则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取消2017年财务报表)。 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5.1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1.5.2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1.6、信誉要求: 1.6.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1.6.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6.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0:00:00至2021年04月08日 20:00: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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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