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027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寿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寿阳县白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大道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027001),已由以县发改发【2012】0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由县财政出资招标人为 寿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道路全长4600米,主要内容包括照明路灯及配电箱工程、拆除人行道并恢复工程等。
2.建设地点:寿阳县工业园区
3.建安投资:477.011498万元。
4.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21日,竣工日期2021年7月20日,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寿阳县白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大道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寿阳县白马河综合治理工程景观大道照明工程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4-01 18:00至2021-04-09 18: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发售期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代理公司缴费,网上或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5-08 09:3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10层开标一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5-08 09:30 开标方式:现场解密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主体库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ggzy.sxjz.gov.cn)。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咨询电话: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0351-7731313 ②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354-3067262 2.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