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锦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 12: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链接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
预算金额 | ¥173.272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代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7990988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6-36781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6-7990988 | ||
附件: | |||
附件1 | 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doc |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二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二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1)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投标人务必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投标人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
附件下载:
发布编辑:mof.go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