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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机水塔提效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06     浏览:0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机水塔提效改造

招标编号:HNZB2021-04-3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机水塔提效改造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机水塔提效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包头第三热电厂

工期: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5日

招标范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1水塔填料结垢,损坏严重,淋水管路系统老化,腐蚀断裂。需对填料、喷溅装置、除水器、启闭机操纵机构等进行全部更换,更换部分除水器。配水系统进行重新设计优化布置,使其分布更加合理,提高淋水、防冻效果,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安全性。

投标方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完工,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条文和招标方书面提出的各项技术、安装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在300MW以上火力发电厂机组冷却塔节能改造工程业绩至少3份,并提供相应改造后冷却塔冷却能力达到110%及以上的改造效果试验报告(不满足为不合格提供合同、试验报告关键页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4月6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11日17:00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   编:

014030

邮   编:

102209

电    话:

0472-6928268

电   话:

400-010-1086转831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hnzbbf@163.com

联 系 人:

韩志勇

联 系 人:

刘先生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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