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2号卸船机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委托【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4-10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2号卸船机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委托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2号卸船机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2 服务内容: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台卸船机的配套改造项目的施工图,和相关技术审查,完成对卸船机改造的项目技术支撑。
2.3 服务期:预计2021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与卸船机主体施工同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1、提供螺旋卸船机采购技术规范书。2、协助审查卸船机拆除、安装的施工技术方案。3、提供码头1#皮带机廊道封闭施工图和招标技术规范书。4、提供新卸船机所需对码头配套装置修改(锚定坑,防风系缆,螺旋固定装置,预埋件改建,水电配套等)的施工图和招标技术规范书。5、涉及螺旋卸船机改造项目的其他技术咨询。6、项目验收及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港口河海工程(港口)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项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类似水运项目施工图设计经验,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资质和履历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年4月7日 9 时起至 2021年4月14日17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4月20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 年4月2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200942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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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1-66653666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125(若电话无法接通可邮箱联系)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dongping_hnhb@163.com |
联 系 人: |
徐文耀、华守彤 |
联 系 人: |
董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