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省集邮大楼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送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建筑面积29906.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31.34m2,地下建筑面积11375.45m2,地上9层,地下3层。规划控制建筑高度:44.70米。省集邮大楼高压开闭所位于新建集邮大楼的负一层,层高5.1米,面积约66.4平米。变压器及低压配电室位于开闭所通道东侧(通道宽8.1米)房间内,层高4.9米。面积约156.8平米。(详见图纸)
石家庄市东风西路与休门街西南。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正式送电的全部交钥匙工程。
1个标段。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送电。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所投低压柜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高压柜、低压柜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投标人所投高压柜、低压柜为原型产品品牌商授权产品,则投标人还须提供原型产品品牌商针对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1.4 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公共建筑电力设备供货或施工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7日09:00至2021年04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3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0311-676612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
联系电话:0311-83086978、13703213985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