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零星维修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 18: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47.457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刘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320313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先生 0591-620262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刘 0591-87320313 |
项目概况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1-01
项目名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零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7.45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5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主要 技术要求 | 工期 | 预算价 (元) | 投标 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共部分墙面、天棚维修粉刷及更换节能灯等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8日历天 | 474571 | 9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 有能力提供本投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盖公章并签字);(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盖公章并签字);(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3.投标人应对其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声明。4.应承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1.2成立年 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无法提供,可提供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和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时附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方式:现场报名,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套发售,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发至我司邮箱http://www.fjylzbdl.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购买招标文件 | 开户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 | ||
账 号: 35050189480000000160 | ||
报名电话 | 0591-87320313 | |
邮箱 | fjylzbdl@163.com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89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0591-6202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504号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10楼
联系方式:小刘 0591-8732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1-87320313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