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2/17-QT-4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 技改项目基于生产数据驱动的脱硫运行优化系统研究及应用科技(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QT-4401 | 基于生产数据驱动的脱硫运行优化系统研究及应用 | 数据库服务器、计算服务器、WEB应用服务器、客户端计算机、隔离网闸、数据采集接口机、网络交换机、DCS卡件等物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应用软件开发。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生产数据驱动的脱硫运行优化系统研究及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报表,否则投标无效),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接管和冻结。
3.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或脱硫系统BOT业绩,业绩清单列表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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