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SG-1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 相关项目电科院可门入厂煤智能验收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2/17-SG-1301 | 可门入厂煤智能验收工程施工 | 可门入厂煤智能验收工程施工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可门入厂煤智能验收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环境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实施过规模不小于3000平或者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的混凝土车间厂房施工建造。
9.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3项业绩,规模不小于3000平或者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的混凝土车间厂房施工建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500万元,应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1月-2019年12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其他要求:自开标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09 09:00到2021-04-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09 09:00到2021-04-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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