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安县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纪元政采2021-002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66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提醒:以上资格证明文件(1.1、1.2、1.3、1.4、1.5、2.3)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还须单独提供一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可以不密封(须在包装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或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材料的,按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1日 00:00 至 2021年04月20日 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4月2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4月2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缴纳磋商保证金(温馨提示: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入---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线下项目报名---保证金管理-线下项目报名-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平台系统,未缴纳或未按照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服务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服务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省外的服务商代表须出具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方可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服务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服务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吉安县文广大楼4楼
联系方式:07968441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万家太阳城3栋1002
联系方式:0796818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968187800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41361 | 吉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54966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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