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水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01包(招标编号:1493-216103105010-01)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水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01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3-216103105010-01
项目名称:吉水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01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0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6.4所投产品若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查询截图。
1.6.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谈判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谈判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2.2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3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如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总代理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1日 00:00 至 2021年04月19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吉水县城北万里大道山水豪城县市民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的医用血管造影系统和血管造影注射系统均为进口产品,属非国家强制性禁止的进口产品及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均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人必须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形式、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6.防疫事项
6.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文件中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6.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6.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再兴路2号
联系方式:0796-3520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分公司)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22号1幢3-402号
联系方式:0791-83810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鹏飞/郑凯/徐会婷
电话:18779600281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B000441470 | 医用血管造影系统及血管造影注射系统 | 1 | 批 | 6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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