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04-101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太仓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太仓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太仓电厂。
2.2 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工程的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计划施工日期: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完成1号机组施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完成公用系统施工(尿素溶解系统、水解系统及各机组管道),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完成3号机组施工,2022年机组检修期间完成1、4号机组施工。计划总工期约240天。因本工程较大可能采取24小时作业制,需作为基本因素考虑在报价内。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工程的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3个环保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 年04月10日09时起至2021年04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 年04月10日09时起至2021年04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215424 |
邮 编: |
102200 |
电 话: |
0512-53842166(王);15850282783(熊)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70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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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hncl@vip.qq.com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联 系 人: |
程先生 |